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(以下简称深圳高新区)成立于1996年9月,面积11.5平方公里,是国家科技部“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”发展战略的首批试点园区之一。2006年,高新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601.74亿元,同比增长17.09%;是96年高新区建区之初的16倍;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551.65亿元,同比增长17.17%;工业增加值326.72亿元,同比增长25.14%;出口创汇74.5亿美元;累计实现税收330亿元。2006年,高新区在占全市0.6%的土地上实现每平方公里工业总产值139.28亿元。高新区被国家认定为“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”,“亚太经合组织(APEC)科技工业园区”、“ 先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”、“中国青年科技创新行动示范基地”和“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”等。
管理模式:深圳高新区由市政府统一领导、统一政策、统一规划、统一管理。实行“开放式”管理体制,即在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之下,不改变政府各部门现有职权管辖范围。三级管理体制是指:决策层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方针、政策;管理层负责日常行政事物;服务层为企业和科研教育提供服务。在高新区建设中,政府的主导作用是:产业导向、制定政策、创造环境和提供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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